公司融资管理制度:责任分工与操作指南
01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融资活动,强化融资管理与财务监督,提升资金运用与调控能力,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预防财务风险,并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特依据相关法律制定本制度。

02管理机构和职能
◆ 融资管理职责
公司融资活动的管理职责由财务部和证券事务部共同承担。财务部负责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财务安全及资金成本等多重因素,制定整体融资策略,并制定公司整体的融资规划。同时,他们还负责实施经本制度审批通过的债务性融资方案。而证券事务部则专注于公司融资活动的信息披露,并负责实施经审批的权益性融资方案。
公司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不断完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以有效控制融资风险;深入分析公司融资结构,并制定年度及中长期融资方案;以及对公司的融资方案进行全面的财务评价和效益评估。
公司证券事务部的主要职责为:成立权益性融资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并实施权益性融资方案;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融资活动所需的重要会议和股东会审议程序;负责融资活动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在融资资金到位后,资金使用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资金。财务部负责对资金运行进行监督,如发现资金使用与原定用途不符,应立即上报主管负责人,并根据审批决定作出相应调整。
03融资决策程序
◆ 权益性融资决策
关于公司权益性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增发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案,由证券事务部与财务部共同拟定初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方案获得有权机构同意后,即可实施。
公司在拟定权益性融资方案时,必须确保方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案中应明确筹资规模、用途、结构及方式,同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未来效益、潜在风险及应对措施进行详细说明。公司应聘请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协助完成相关专业工作。
◆ 债务性融资管理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债务性融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进行筹划和管理。财务部将根据公司的整体资金需求制定融资规划和方案,并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一)单笔融资金额或同一对象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融资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二)董事会审批权限:当单笔融资金额或同一对象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的累计融资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不超过50%时,该事项将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
(三)股东会审批权限:若单笔融资金额或同一对象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的累计融资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则需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再提交至公司股东会进行最终审批。
此外,公司在融资过程中所涉及的担保行为仅限于其所属企业之间,并需遵循公司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财务部应结合偿债能力、资金结构等因素,确保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到期本金、利息或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等。
04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与监督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将对融资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主要评价内容包括:岗位及人员设置、授权审批执行、融资方案合法性和效益性、法律文件签署和保管情况,以及融资使用和归还情况等。
05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理。若本制度与上述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以相关规定为准。本制度的制订、修改及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